一、買藥贈“三品一械”
近日,重慶市巴南區對于醫保定點藥店展開了集中整治,多數定點藥店存在擺放、銷售、獎勵、兌換和贈送藥品、消殺品、保健食品、醫療器械(簡稱“三品一械”)以外商品的現象。
比如,多數藥店將米油等生活品擺在店內銷售或用作購藥獎勵。甚至誘導消費者配合定點藥店違規使用醫???,甚至于相互之間形成利益共同體套取醫?;?。買藥贈藥的行為有時候容易誘導消費者過度購藥,造成藥品浪費,甚至造成患者不合理用藥。
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早在2000年出臺的文件《處方藥與非處方藥流通管理暫行規定》中早已明確規定處方藥、非處方藥不得采用有獎銷售、附贈藥品或禮品銷售等銷售方式。
二、藥品“廣告”
“拜新同、格華止驚爆價,買一送一”“阿司匹林腸溶片特價優惠,限時搶購”……這些熟悉的藥店促銷標語,卻是違法的促銷行為。
我國法律法規對藥品廣告有專門的審查要求,而我們在促銷活動中常見到的“熱銷”、“搶購”、“試用”等字眼均違反《藥品廣告審查發布標準》,按照法律規定,不得發布處方藥廣告,即使是非處方藥,也應在顯著位置標明忠告語。
三、虛構商品原價
在藥店促銷活動中,常常會有類似于“XX藥品原價1499,特價899”的標語。而這個“原價”卻并不是真正的原價,只是為了讓顧客感覺到視覺上的價格差而增強購買欲,以此來達到促銷的目的。
這一行為涉嫌構成了虛構商品原價,誘導消費者與其進行交易的價格欺詐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十四條規定。
四、違規使用醫保
很多地區對醫保零售藥店的促銷做出規定,要求藥店不得促銷醫保類藥品。尤其是在醫保個人賬戶面臨改革的環境下,很多藥店人習以為常的:以會員積分形式為參保顧客兌換日用百貨的行為,一旦查到,將遭嚴懲。
藥店的經營不僅需要經營者有好的經營手段,更需要經營者有遵法守法的意識。隨著國家的重視程度日益提高,違法促銷的懲治力度也在不斷加大。因此,藥店人們也要提高警惕,小心一不留神兒就踩了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