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用藥簡單、個體化的原則
老年人用藥應盡可能簡單,品種不宜過多,劑量不宜過大。服藥應嚴格遵醫囑或在藥師的指導下進行,并根據醫生建議,及時調整用藥方案。對于認知度低的老人,服藥最好在家人的幫助下完成,隨時注意療效及副作用。此外,藥物治療因人而異,在充分考慮老年人個體生理病理特征以及正在服用的其他藥物等綜合情況的基礎上制定安全、合理、有效、經濟的藥物治療方案。
2.用藥要有明確指征的原則
對已經診斷明確的疾病,要在醫師的指導下對癥用藥,絕不可自作主張。不要輕信廣告宣傳,更不要輕信江湖醫生的祖傳秘方而盲目隨意用藥。
3.用藥最好不超過五種的原則
這一原則就是根據用藥數目與藥品不良反應發生率的關系提出的。據統計,同時使用五種藥物以下的藥品,其不良反應發生率為4%,六至十種為10%,十一至十五種為25%,十六至二十種為54%。老年人因多病共存,常采用多種藥物治療,不僅容易降低依從性,還易導致藥品不良反應的發生。當用藥超過五種時,就應考慮是否都是必要用藥,以及依從性和藥品不良反應等問題。
4.用藥經濟實惠的原則
有的老年人認為價格高就是療效好。往往容易聽信他人或藥店營業員的推薦,選用價格高的藥物。其實,價格和療效并不一定完全一致。比如,在自行選購藥物時,如果把治療同一疾病的同類藥物的構成成分、作用機制、適應證等作比較,不難發現有些藥品之間成分、作用基本相同,但由于包裝、品牌不同,價格也相差很大。因此,尤其是在“小病去藥店”自我藥療的時候,可選用療效好、經濟實惠的藥品。
5.用藥不盲目的原則
如今自行購藥的現象越來越普遍。但是藥品畢竟不是普通商品,且消費者一般不熟悉藥品性能。因此,消費者自行購藥最好到正規的藥店,向執業藥師咨詢安全用藥知識。
6.監測用藥的原則
老年人一般都患有多種慢性病且病程一般較長。于是,一些“久病成醫”的老人可能會減少就醫,每次讓家人到醫院代為開藥,或者在藥店自行選藥。其實,用藥不是一成不變的,有的老年人隨著年齡的增長或者氣候因素等變化,依靠原有用藥會達不到應有的療效。如氣候轉冷,血壓一般呈上升狀態,有的會因氣候突然轉寒時而血壓驟升,這時候就應在醫生的指導下增加藥物劑量或者增加藥物品種聯合用藥。所以老年人在用藥過程中,最好能夠詳細記錄用藥情況,包括藥品名稱、用藥劑量、用藥時間、用藥后主觀感受和基本的體征變化,以便隨時監測用藥安全和不良反應。這些內容在復診以及出現特殊情況時,可為醫師提供詳實的重要信息,從而根據用藥情況選擇最佳治療方案。
文/鄔時民